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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sthjj -/2024-0517001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29日

双柏县审计局:

贵局审计组依法对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双柏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双审投资〔2023〕27号)和《双柏县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书》(双审投移〔2023〕32号、33号)。收到审计报告和移送书后,双柏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妥甸、大庄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问题整改,组织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始终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县审计局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坚决整改、彻底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一)关于“多计工程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将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已支付的多计工程款已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款不再支付。

2.大庄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审计审定价,结合项目资金拨付实际情况,对多计工程价款在未支付的工程价款不再支付。

3.法脿镇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未支付的多计工程款不再支付。

(二)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致使项目超计划投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已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本次超计划投资的项目由大麦地镇人民政府自行筹措资金解决,积极与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关于“未及时兑付用地征占款及青苗补偿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兑付用地征占款;二是大庄社区大庄村氧化塘用地征占地用地测量已进行公示、签订《征占用地协议书》,明确补偿金额按照《白水河水库征占地补偿办法》进行兑付;三是制定印发了《大庄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征占地将及时按照相关征占用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合规合法。

(四)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查准核实拨款具体过程。二是制定印发了《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跟踪问效办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五级联审”制度,加大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核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五)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致使2个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于2024年1月15日至16日和1月29日至2月2日分别对大麦地镇、大庄镇和法脿镇实施的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业务指导和项目督查,与乡镇共同研究,提出3条整改措施:一是尽快运行已建成设施设备,确保设备不闲置;二是合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定期巡查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负责人员,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六)关于“项目结余资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妥甸镇人民政府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在今后的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结余资金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

三、全力做好后续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将以此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工程项目过程性监管力度,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总结经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台账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杜绝随意增加建设内容,超计划投资行为。

二是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安全使用。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维护。督促各乡镇健全运行、养护、巡查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及时并长期发挥效益。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

2024年2月29日